安踏 · 植华外观专利无效案例

负责人:时间:2020年03月30日浏览:3878

2019年,我们受客户委托,应对安踏中国对植华品牌设计服务公司提起的针对ZL201730083629.1号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该案涉及知名体育用品行业安踏中国,而在此之前安踏针对我司客户的侵权指控已在全国主要城市门店内将涉案商品全部下架并从官网撤销了相关产品的介绍。


收到客户委托后,我们对请求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初步认为请求人提供的单个现有设计证据并没有完全公开涉案专利,但如果机械地将某一证据的某一设计特征剥离下来,认为其具有某种设计启示而与另一证据的某些部位进行所谓的“拼凑”并加以适当“改造”则可以认为与涉案专利近似。


对此,我司团队分析后认为,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无效案件中,经常会使用某个证据公开了某个技术特征,且所起的作用在证据以及在要保护的发明中具有相同的作用,由此认为该证据存在技术启示,并据此认为涉案专利采用某个技术方案是容易想到的这种方式来评述创造性。但是,由于外观设计并不保护设计构思,因此对其与现有设计或特征的组合相比是否有明显区别时不能就设计构思进行组合。


基于上述考虑,我司在意见陈述中进行了强有力的反驳,认为上述设计构思的“组合”违背《审查指南》的规定,并指出即使经过上述组合,本领域的一般消费者仍需对组合后的设计做出较大的调整,明显无法按数个证据原样或作细微变化后直接进行设计特征的拼合,这种组合显然超过一般消费者的能力范围,因此不存在明显的组合启示。


最终该案被维持有效,对客户在民事侵权方面进行索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