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

根据《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做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布瑞告知您专利无效的意义:

 

1、防范竞争对手的侵权诉讼;在竞争对手的专利或对公司业务可能造成潜在风险的专利授权的第一时间,对该专利提出无效请求,将公司风险扼杀在萌芽中;

 

2、应对专利侵权诉讼;一旦在法院被诉专利权侵权,应马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请求;若成功无效该涉案专利,则被诉理由不成立;既使未成功无效该涉案专利,也可以拖延诉讼时间。

 

●布瑞告知您专利无效的理由: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5、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6、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7、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8、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9、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10、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布瑞处理专利无效的优势:

 专利无效由布瑞无效团队完成,布瑞无效团队由平均10年以上复审经验的前审查员及诉讼团队组成。

 

●委托布瑞处理中国专利无效,请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书(由布瑞提供模板);

 

2、待无效专利的相关信息(专利号)。